当前位置: 灰狼 >> 灰狼的繁衍 >> 偷朋友财物是否构成盗窃防人之心不可无,
经常有人咨询盗窃同居对象财物、盗窃一起租房室友同学朋友的财物甚至是盗窃配偶的财物是不是不构成?我们先来看看一个朋友的咨询。
大灰狼的行为该怎样认定呢?
盗窃罪
刑法第条的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3、客体:公私财产所有权。作为盗窃对象的财物,不仅指有体物,还包括无体物,如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本罪的犯罪对象一般是动产,不动产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构成盗窃。盗窃指的是事实上的占有。
4、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一般表现为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也可以公然盗窃。
大灰狼的行为
大灰狼作为一个智力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一起租房居住便利条件,秘密窃取他朋友的财物并占为己有(趁他朋友洗澡不带手机,偷拿手机给自己转账),多次盗窃数额累计巨大(具体待核实),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罪,甚至可能会在3-10年量刑。
家庭成员包含哪些人?
1、《刑事诉讼法(修正)》
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涵义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1号)
第十四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综上,关于家庭成员实践中有些争议,特别是涉及虐待罪时。一般情况下家庭成员是由姻亲、血缘或者收养而产生,但实践中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产生的家庭成员,后续讲虐待罪时我们在详细说。
盗窃的相关规定
我国刑法对亲属相犯案件的处罚原则一般有别于陌生人相犯的犯罪。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8号)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八条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2、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
根据年4月2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8号)第一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年第10次会议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届检察委员会第3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对我市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
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挑战法律的权威,也不要在违法边缘试探,更别为了点小利而失去宝贵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