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灰狼 >> 灰狼的天敌 >>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王飞)4月23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道伟代表院党组就市检察院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办理情况,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暨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和落实措施向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和社会各界进行发布。
年承诺事项办理落地落实
年,市检察院公开向社会承诺的爱民实践服务十件实事,全部得到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涉疫情防控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机制。坚持依法履职战疫,对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售假冒防疫物资等涉疫情犯罪严惩不贷,对7起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快捕快诉24人,湖滨区检察院办理的侯某某妨害公务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首批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二是开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依法惩治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犯罪行为,批捕12件29人,起诉13件44人,监督清理7起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长期“挂案”不结问题,对15名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作出不捕或不诉处理。
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27件63人,起诉21件人,追捕追诉17人,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如期办结。高质量做好我市建市以来涉案人数最多、难度最大的陈子万等67人涉黑案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促使近50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取得良好效果,该案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件。
四是推动打造“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依托该模式,深化“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治理和恢复林地耕地湿地.9亩,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60余亩,整治污染类企业11家;监督支持水利、环保部门依法履职,推动灵宝弘农涧河水质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是试点推行“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选任首批36名涉农检察联络员,对接群众司法需求,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收集问题及意见建议、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打造检察工作服务乡村社会治理的“前沿哨所”。
六是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从严打击涉农涉扶贫领域犯罪,起诉21件25人,对28名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83万元。
七是深化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加强对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并被法院采纳检察建议86件。保持对虚假诉讼活动严查高压态势,发现民事审判程序四类违法共性问题,发出类案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
八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力度。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批捕35人、起诉84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件。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批捕42人,起诉85件人,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犯罪6件7人。
九是推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六项机制。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98人,起诉人;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力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事件强制报告等制度落实,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全市教职员工入职查询人次,督促相关单位对应当限制从业人员及时处理,坚决把“大灰狼”挡在校门之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69场,受教育师生人;结合真实案例,自编自演15部普法短视频,在抖音平台引发强烈反响。
十是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对群众来信逐一审核,对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全部在3个月内答复办理进展或者结果。探索推进公开听证办案新模式,邀请代表委员、专家学者、知名律师、群众代表举办听证会46场次,部分信访矛盾通过公开听证直接化解,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年承诺事项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经市检察院认真研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年,我们将抓好以下10件服务群众、惠及社会的实事:
一是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立足检察职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开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申诉案件,深化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市检察院对辖内群众来信实行电话或视频接谈,基层检察院全面推行面对面接谈来信人制度,试行信访事项公开答复制度,着力提升答复实效。
二是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守护绿水青山。全面推开“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巩固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成果,深化黄河金三角区域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落实,加强对三门峡境内黄河干支流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三是开展农用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做实涉农检察。开展农用地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配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推动解决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助力守牢耕地红线。充分发挥“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职能作用,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大力推进联合救助、多元化救助。
四是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对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对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探索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持续抓好涉企“挂案”清理工作,推动建立解决和预防“挂案”的长效机制。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监督力度,加大对招商引资、产权保护、“放管服”改革等领域涉企行政案件监督力度,适时编发典型案例,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是推动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持续跟进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全市窨井设施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进行更换改造,加强日常管理养护。健全落实相关协作配合机制,探索“行政+检察”工作模式,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六是开展危害校园安全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为杠杆,有效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打击惩治一批危害校园安全的犯罪分子,着力办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涉校园安全精品案件,监督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切的校园安全痛点堵点问题,精心打造一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的标准化课件,联合出台一批校园安全防控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七是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持续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编发一批典型案例,推动健全相关机制,共同防范和惩治“假官司”,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八是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乱问题,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调卷审查一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上级法院认为“需纠未纠”的案件;依法监督纠正一批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滥用执行措施、不当行政执行案件;依法查办一批执行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规范执行,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九是全面推开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得到。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听证尽听证,不断规范拓展听证范围。建立听证工作季度通报、指导督导制度,注重典型案例培育,加大检察公开听证宣传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是公开发布检察业务数据,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拓展业务数据公开范围和深度,做好数据解读工作,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数据,同时发布典型类案、发案趋势,及时预警预防,促进社会治理。动态发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精准服务保障民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等方面办案数据,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落实措施如下:
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积极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自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每一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一是以严密的组织领导保障落实。把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的落实作为“一把手”工程,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摆上重要日程,调动一切力量,按照“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分头抓、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强力推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以实实在在的为民服务实效展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二是以扎实的工作措施强化落实。紧密结合实际,对照承诺事项,研究具体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健全责任机制,明晰工作分工,对承诺事项量化细化、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搞好结合融合,注重一体推进,把司法为民贯穿至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全力推动承诺事项的落实。
三是以有力的监督指导倒逼落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果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建立意见收集、工作整改、情况反馈等机制,充分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案件当事人对承诺事项办理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监督促进落实,以落实护佑民生,努力在为民实践中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厚植党的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