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灰狼 >> 灰狼的习性 >> 畜牧业和农业落后的印第安人靠着野牛生活
在广阔的北美洲大陆上,生活着一种体型庞大的动物——美洲野牛(Americanbison),它是北美洲体型最大的哺乳动物,体长可达2.1-3.5米,肩高1.5-2.0米,成年体重约一吨,以食草为生,分为草原和森林两个亚种,曾经广泛分布于北美洲大平原、落基山脉、东部林地和墨西哥北部等地,分布区域约占北美洲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数量高达万头左右。
北美野牛美洲野牛的天敌很少,虽然灰狼、毒蛇、美洲狮、棕熊和郊狼等野兽都会攻击野牛,但野牛最大的天敌却是人类,而且是最彻底、最严酷的天敌。
起初,在北美洲大陆上约有万头野牛繁衍生息,光大平原上就生活着万头左右的野牛,它们是包括印第安人在内的很多北美动物的生活支柱,供养着小半个北美生态圈。
ps:北美洲大平原在密西西比河和落基山脉之间,位于现今美国的中部和加拿大的中南部地区,这里曾经居住过很多以捕猎野牛为生的印第安人游牧或半游牧部落。
对北美大平原上的原住民——印第安人来说,野牛是一种神圣的动物,它在平原印第安人的文化、精神和经济生活中扮演完整而全面的角色,它几乎能为当地的印第安人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一切!
印第安人能从野牛身体上的各部位获得食物、衣物、骨质工具、火源(牛粪)和建筑材料等想要的一切!但印第安人在欧洲人和毛皮贸易还未达到北美洲的时候,只捕杀够自己生活所需的野牛,并不会肆意屠杀,而且野牛也并不好捕杀,因为尽管野牛体型庞大,但仍可维持每小时60公里的奔跑速度,并且转弯灵活,工具匮乏的印第安人需要很大的努力才能捕杀到野牛。
印第安人一般会在冬季捕杀野牛,因为这个时候野牛身上的毛发最浓密,但有时印第安人也会在其它几季捕杀野牛以获取肉食。
印第安人最传统的猎牛方法叫做“丘特思克”,意思是“牛急跳崖”,使用这种方法猎杀野牛通常是一种全部落性的活动,需要在特定的围猎场处进行。围猎场一般由圈牛区、将野牛引向悬崖的巷道、野牛跳崖处和屠宰加工区等几个部分组成。
其中,圈牛区的面积最大,能有几十平方千米,圈牛区内水草丰美,吸引大量野牛到此,而印第安人会在圈牛区靠近悬崖的地方用石头垒出数条不到两米高的石墙,然后再将弯弯曲曲的石墙连接成的几条巷道(有的巷道甚至长达9公里),而巷道的尽头则是十几米深的悬崖。
牛急跳崖处印第安人利用对地形的熟悉和对野牛习性的了解,会选择跑的最快的猎手披上狼皮或是在野牛群的旁边大喊大叫(一说是涂抹牛粪,模仿小牛叫声引诱牛群),将惊慌失措的野牛群哄赶到进圈牛区,然后再将圈牛区内的野牛群赶进巷道内。
猎杀野牛野牛听觉灵敏而视觉不行,又有集体意识,一旦进入巷道,野牛就会迷失在巷道内,习惯性的跟着前面的牛跑,所以它们会顺着巷道前赴后继地往前冲,直到跌下十几米深的悬崖为止,个别没有马上摔死的野牛也被附近埋伏的原住居民赶上来给打死。
石堆垒成的巷道印第安人在悬崖下面还设有专门的屠宰区,他们会在这里肢解、屠宰野牛,然后挖掘一些土坑用来贮存、燃煮食物。
牛急跳崖这种猎牛法能让印第安人一次性收获很多野牛,所以印第安人每年把野牛赶下悬崖的次数只有一到两次,当时的印第安人只捕杀够自己所需的野牛,绝不滥杀。现代加拿大西南部的艾伯塔省的艾伯塔山上还完整保存了一个“牛急跳崖”,建造自年前,有机会大家可以去看看。
野牛跳崖我认为印第安人这种古老的猎牛法很有可能学习自北美的狼群,因为现代加拿大国家公园内曾出现过这样的场景——一群北美狼利用印第安人建造的牛急跳崖处捕猎野牛!狼群首先袭击了幼牛,而雌牛则用庞大的身躯逼退了狼群的攻击,并带着牛崽逃跑,但狼群并没有放弃,它们将野牛往巷道方向追赶,并最终将野牛逼下悬崖摔死。
狼群捕猎野牛这是不是和印第安人的猎牛法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有些动物专家认为北美狼是印第安人利用“牛急跳崖处”猎杀野牛的见证者,狼群从印第安人数千年的猎牛中“看懂”了奥妙,从而学习到了这种捕猎方法。
不知道大家更愿意相信哪一种?我还是认为印第安人的猎牛法学自狼群!
准备跳悬崖的野牛印第安人除了借助地势利用牛急跳崖处捕牛外,还有其他方法猎牛。
印第安人会在大平原上先建造一个围栏,然后将野牛追赶或引诱至围栏内,并逐渐缩小野牛在围栏内的活动区域,最后让猎手用弓箭将其射杀掉,或是放火烧死。
当印第安人于17世纪学会了驯养马匹以后,又发展出一种包围猎牛法,大大增强了印第安人的狩猎效率。这种猎牛法需要一群骑马的印第安人借助速度优势将一小群野牛包围起来,然后逐渐缩紧包围圈,之后就可以用弓箭或长矛杀死包围圈内的野牛。
骑马猎牛一些技艺高超的印第安人猎手,还会使用一种危险、简单的方法猎牛,猎手会骑着自己最好的马冲到野牛群的附近,然后选中一个合适目标,用弓箭或长矛直击野牛的要害部位将其杀死,简单粗暴。
印第安人甚至还将野牛的皮、蹄子、软骨、牛眼等牛杂物放进锅里熬成牛胶,然后作为固定箭杆羽毛的胶水或是一种具有嚼劲的食物吃掉。除此以外,印第安人还会将野牛粪晒干作为燃料或是烟草添加剂(据说有独特香气)使用。
正因如此,所以我才在上文写道:印第安人能从野牛身体上的各部位获得食物、衣物、骨质工具、火源(牛粪)和建筑材料等想要的一切!
而在野牛产出的所有副产品中,我认为野牛皮对印第安人的生活最有用,野牛皮不但是印第安人衣物和帐篷的来源,当它被加工成皮革后,还能用来皮鞋、盾牌或马鞍等物品,相当实用。
印第安人的帐篷印第安人的制革技术还很原始,并且缺乏缺乏揉革原料,所以加工野牛皮非常费工耗时,消耗了大量劳动力,一个印第安人一般一年最多才能鞣制十张野牛皮,而这项工作一般都是由印第安妇女来完成,印第安男性不屑于从事此种工作,但他们会多取老婆或是劫掠敌对部落的妇女来扩大生产力。
印第安女性印第安人制作皮革的技术很古老,同时也很低效,她们需要先将厚重的野牛皮拉伸平整,并用木钉将伸开的牛皮钉在地面或木板上,然后用骨质或木质的刮削工具将还残存在牛皮内侧的血肉刮掉。
当清理完牛皮后,印第安人妇女会将野牛的头盖骨砸开,取出野牛的脑子,将其放进容器里添水捣成脑浆,然后将制作好的脑液涂抹在牛皮内侧,让其浸润三天,使其软化。野牛脑子要是不够用时,印第安人还会将野牛的肝脏和脂肪捣碎作为脑液的替代品。
脑液鞣皮是一种古老的技术牛皮软化过以后,印第安人会将牛皮放在火堆上慢慢烘烤,同时不断的搓揉牛皮,使其变得又软又韧,当牛皮被烘烤干以后,就要使用皮绳在牛皮上来回滚动,将牛皮打磨的顺滑平整,但这还不算完,印第安人最后还要使用一种特殊的石头——浮石来为牛皮抛光才行。
浮石在欧洲人没有到达新大陆之前印第安人只会捕杀够自己生活必需的野牛,除此之外印第安人没有任何动力去滥杀野牛,然而当欧洲人移民到北美的时候,美洲野牛就开始遭到了惊人的屠杀,并最终濒临灭绝。
参考文献:
《图说美国印第安人历史》[美]奥利弗·拉·法奇著《美国史》[美]布林克利著《美国历史》[美]查尔斯·A·比尔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