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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被蜱虫咬伤致死,家属找到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公司理赔,结果遭到对方拒绝。那么,被蜱虫叮咬致死算不算是意外事件呢?
近期,东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
案情介绍
年5月,徐某的父亲外出时,不慎被蜱虫叮咬,回家后连续发热5天,医院治疗。然而,蜱虫叮咬引发了肺部感染、多器官衰竭等症状,徐某的父亲最终不幸死亡。
想起父亲生前曾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徐某找出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对于徐某的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却不以为然。他们认为,徐某父亲死亡的根本原因是病毒感染,即使存在蜱虫叮咬,也仅是病毒传播的工具,不属于突发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于是拒绝赔偿。
对于保险公司的这个说法,徐某不能接受,于是诉至东阳市人民法院,要求对方支付理赔款8.8万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出具的《死亡记录》,徐某父亲的死亡原因为蜱虫咬伤后感染新型布尼亚病毒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最终导致死亡。蜱虫叮咬作为整个环节的启动因素,应当成为死亡结果的直接动因。而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很显然,蜱虫叮咬属于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范畴。
最终,法院判处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8.5万余元。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近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区分意外伤害与其他疾病一般认为有效的方法是:
一、认定事故的真正近因,而认定事故的近因就必须遵守认定近因的规则,明确近因是对事故发生起主要支配作用的原因。在本案中,徐某父亲的死亡原因为蜱虫咬伤后感染新型布尼亚病毒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最终导致死亡。上述因果关系链条中从最初的原因发生到结果发生是完整、紧密的,蜱虫叮咬作为整个环节的启动因素,亦应当成为死亡结果的直接原因。
二、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不同。原告徐某初步证明了其父亲是由于蜱虫叮咬后引发疾病死亡。根据公平原则,综合考虑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保险公司应对徐某父亲并非由于蜱虫叮咬致死,或是因其他疾病死亡等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保险公司未能举证有上述情形。
普法君提醒
普法君提醒大家,投保前,投保人应该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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