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狼

凝聚各界力量护未健康成长新闻发布

发布时间:2023/2/20 18:40:23   

新闻发布会现场(黎穗摄)

4月1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江西省检察院联合召开“凝聚各界力量护‘未’健康成长”新闻发布会。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轩介绍和发布江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及典型案例。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九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黎莉介绍和发布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刘莹姐姐工作室”经验,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黎穗摄)

徐承: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轩先生,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九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黎莉女士,请他们介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先请张国轩先生作介绍。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轩(黎穗摄)

张国轩: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年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契机,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入贯彻落实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推进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司法六大保护,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用心用情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基本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件人,受理审查起诉件人。其中,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不批准逮捕人。起诉未成年被告人人,不起诉人。

(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基本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件人,起诉件人。

二、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努力矫正迷途未成年人

一是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不起诉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后不起诉人)、附条件不起诉人。不捕率67.2%,同比上升21.3个百分点;不诉率54.1%,上升21.1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率43.3%,上升18.3个百分点。

二是全面开展社会化精准帮教。实现基层检察院与专门社会组织合作全覆盖,每案开展社会调查,结合调查情况对名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挽救次,帮助人复学、人就业,其中91人考入高等院校。

三是探索推动专门教育矫治。积极参与专门学校建设。萍乡、新余市检察机关在当地专门学校建立未成年人关爱工作站。九江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和专门学校建立协作机制,规范专门教育工作流程。

(二)坚持严惩与保护相结合,倾情救助受害未成年人

一是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前介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件,介入率为60.6%,同比上升37.1个百分点,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准确适用法律与司法解释中从严惩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依法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加强震慑。

二是开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专项监督。年以来共评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件,提出抗诉10件,已改判7件;监督侦查机关刑事立案16件;纠正侦查活动中各类问题余个。

三是构建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体系。省人民检察院牵头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的意见》。全省共建立项机制、81个场所,实现全覆盖。在办案中一次性询问名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人次,发放救助金.6万元。

(三)统筹“四大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一是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实现了“四个全覆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对每一名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共审查人,依法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全覆盖。每案审查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职情况,向存在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名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支持变更、撤销监护权全覆盖。全省23件监护侵害案件中,22件开展了变更、撤销监护权等相关工作(剩余1件被害人已成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全覆盖。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件,具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个基层检察院均办理了至少1件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

二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聚焦监护责任落实,助推家庭保护。联合妇联和专门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次。经教育后仍拒不履行职责的,依法联合相关部门予以惩戒。聚焦保障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助推学校保护。新余、鹰潭、赣州、吉安等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或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保障学生出行安全。上饶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小专项”。聚焦公共场所安全,助推社会保护。制发份检察建议,努力解决公共场所未尽注意义务或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推动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决议》,在全省首次以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方式治理未成年人文身问题。聚焦未成年人健康上网,助推网络保护。南昌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整改部分App插入网络游戏链接、推送付费产品广告等问题。萍乡市检察机关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智慧平安校园系统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保障在校学生信息安全。聚焦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助推政府保护。深入分析案件背后未成年人保护漏洞,向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份,全部得到采纳,推动整改问题个、建章立制47个。

三是综合运用检察职能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南昌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对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户口迁移的行政诉讼案件,在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同时,保障涉案未成年人户口依法迁出、顺利入学。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章某某猥亵儿童案件中,不仅监督刑事立案,还通过公益诉讼推动全市“无证”游乐场整治。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

一是线上线下进行法治宣讲。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云鹏作为法治副校长,第三次走进江西师大附中,为学校教师介绍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学校及老师法治意识和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意识。全省余名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次,制作堂线上法治课程,累计点击人数近万。

二是推动校园普法向乡村延伸。全省名检察人员担任所乡村学校法治副校长,连续三年开展“守护明天—法治乡村行”活动。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刘莹姐姐工作室”以“寒假前最后一堂课”为主题,为山区留守儿童上法治安全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全程直播报道。

三是丰富法治宣讲内容和形式。各地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通过参观法治教育基地、举办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沉浸式普法,深受广大未成年人喜爱。

(五)凝聚工作合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一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和接受人大监督。省人民检察院就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向省委和省委政法委作书面汇报。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审议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是不断深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强化儿童权益保护合力。与省妇联及时共享案件线索,联合开展救助工作,共同发布一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强化检教协作合力。深化“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联合公安、教育部门对40余万名教职员工开展信息查询。强化制度落实合力。牵头召开全省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各地通过强制报告发现并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58件。

三是增进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共识。去年1月,省人民检察院与省政府新闻办、省教育厅联合举办“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携手守护祖国明天”新闻发布会,介绍检察机关打击校园犯罪、推动平安法治校园建设工作情况。“六一”期间,全省三级检察院集中举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邀请各界人士共话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助推未成年人大保护。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各项法律规定,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的意见,以推动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为导向,全面开展、系统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各项工作,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护。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徐承:谢谢张检察长!下面请黎莉女士作介绍。

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九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黎莉(黎穗摄)

黎莉: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刘莹姐姐工作室”创新经验。

近年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各级党委和上级院的支持指导下,积极打造“刘莹姐姐工作室”工作品牌,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探索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自年8月工作室成立以来,乐安县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71.4%,为历年来最低,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提升。该工作室先后获“江西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江西省三八红旗手工作室”“江西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实践案例奖”等多项荣誉。刘莹本人获评首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

一、创新机制,构建规范化、集约化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一是推动构建“一个平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关工委等八家单位为成员的“刘莹姐姐工作室”。采用“4+3”模式:设立案件办理、法治宣讲、媒体宣传、社会化工作四个团队,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三大目标,协力打造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化体系。

二是织密“两张组织网络”。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横向”,即发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打通跨部门合作壁垒,实现保护全方位、无死角,共同落实各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纵向”,即发动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创新成立了由网格员、妇女主任、儿童督导员、青年团干、青年教师等共余人组成的社会化团队,在县域范围内所有学校设立校园联络员,负责法治课开展、防性侵操推广、“一号检察建议”宣传手册印发等工作,一竿子插到底保护好未成年人。

三是明确“三项工作重点”。通过对全县近三年涉未成年人案件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全面分析涉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形成专题报告,并对全县未成年人群体数量、男女比例、城乡分布、留守情况等做了摸底排查,确立了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司法保护三项工作重点。

二、用心用情,开展有温度、有力度的未成年人保护活动

一是“线上线下”多维度普法。依托超名的社会化团队成员、名校园联络员,联合11名“法治副校长”,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线上+线下”双轨宣传,同步开展微心愿收集等专题活动,共开展了余场法治宣讲,实现当地7万余名学生、4千余名教师、38万群众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全覆盖。针对幼儿特点专门研发了儿童防性侵操,真正让孩子听得懂、学得会,作为全县低年龄学段学生课间操的一部分得到推广,普及预防性侵害知识。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寒假前的“最后一课”》,微博直播刘莹姐姐为农村学生讲法治课程,阅读量超过万人次。

二是保护救助无缝对接。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法律救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实现综合司法保护。在县检察院设立“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有身体检查室、讯问询问室、心理疏导室、家庭教育指导室,配备同步录音录像等相关办案装备和设置,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一站式”询问、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复学帮扶等工作,有效降低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二次伤害”,让法治的阳光温暖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田。

三是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充分发挥慈善总会、爱心协会等组织力量,动员各类志愿者积极参与,开展未成年人帮教矫治,提供法律援助、心理救助等,搭建未成年人社会化支持体系。把“一号检察建议”等相关法律知识编排进采茶戏、相声等文艺作品中,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和“送戏下乡”等平台巡回演出36场,营造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巩固提升,推进常态化、长效化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刘莹姐姐工作室”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抓源治本,促进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争取实现“1+56等于实”。一是打好社会保护组合拳。在办理一起在宾馆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针对宾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未依法履行询问及报告义务的问题,开展宾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专项调研,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专项整治,召开全县宾馆业主大会,签订承诺书,推动长效常治。开发“刘莹姐姐工作室云平台”小程序,设置“强制报告”等功能模块,发动社会力量,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二是促进学校保护全覆盖。工作室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主题,发挥联络员力量,健全检校共建机制。积极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活动,针对校园周边商铺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查处无证售卖烟草制品行为,严格执行中小学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法律规定,督促堵漏建制,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三是探索开展家庭保护工作。持续深入落实检家互助工作机制,实现全县16个乡镇个行政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主题宣讲全覆盖,帮助父母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开设的“刘莹姐姐FM”栏目,推出了多期以家庭教育指导为主题的节目,强化《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推动健全完善“家庭主责、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徐承:谢谢黎主任!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举手,并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

中新社记者(黎穗摄)

中新社记者:我们注意到,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充实了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情况。能否介绍一下相关背景和意义?

黎莉: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传统的刑事司法手段已经满足不了未成年人保护实际需要。因此,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部署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整合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交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集中办理,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我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年在南昌、九江、鹰潭、赣州、上饶、抚州6个市级检察院和23个基层检察院开展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半试点,年我省已经实现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全覆盖,综合运用各项检察监督职能全面保护涉案未成年人权利的工作局面已经形成。

随着统一集中办理越来越深入,这项工作优势特色越来越突出,成效也越来越明显。以前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检察官,发现未成年人民事权利或多数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受损时,需要将线索移交到其他检察部门办理,既延长了办案时限,又不利于未成年人权利综合保护。现在,我们的检察官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如果发现其他领域的案件线索,可以一体化办理,极大提升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时效性和全面性。比如,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中,不仅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的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还对相关未成年人父母监护缺失问题发出了督促监护令,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并对涉案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开展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了对新业态酒店的监督和管理。

江西日报记者(文颖摄)

江西日报记者:在今天发布的白皮书中,提到了“1+56等于实”,这个提法比较新颖,能详细解读一下吗?

张国轩:年6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是怎样让这“六大保护”统筹起来、同向发力。因此,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要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形成合力,让“1+56等于实”。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六大保护”相互联系、密不可分。检察机关不仅是司法机关,更是法律监督机关,司法保护之外的“五大保护”都与检察履职密切相关。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协作配合,以“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共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仅在省级层面,我们就与民政、教育、公安、法院、司法、卫健、妇联、团委、关工委等在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序、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等方面形成了稳定合作机制,有效凝聚了各方保护合力。去年,我们还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聚焦“六大保护”中八个方面的重点问题,通过一系列法律监督工作,督促配合其他主体切实履行保护职责,为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贡献了检察力量。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黎穗摄)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今年的白皮书提到一项制度——教职员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制度。请问我省这项制度落实情况怎么样?

黎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学校是未成年人最重要的活动场所,教职员工是与未成年人接触最为密切的人员。对新招录或在职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应当向检察机关、公安部门查询其是否实施过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并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该项制度的设置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将潜在的“大灰狼”拒之校门之外。

我省由赣州市检察机关联合市教育局、公安局率先开展此项工作,并在年实现了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违法犯罪信息全覆盖。在总结赣州经验的基础上,今年3月,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出台了《关于开展学校教职员工及校外培训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的通知》,在全省开展此项工作,并将查询范围扩大到校外培训机构。目前,全省已经完成了40余万名教职员工的查询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让这项制度落得更实更细,形成长效机制,切实为孩子们筑牢保护屏障。

徐承: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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